財經365訊 在英國退出歐盟之后,不排除歐盟可能保有在英國邊境的海關監(jiān)管監(jiān)督權的可能性,因英國正想方設法在退歐后仍保有完整的歐盟市場準入。
英國上周公布一份政策文件,提出兩種2019年退歐之后的關務安排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高度簡潔的關務安排”,也就是重新設立海關邊境,但采用電子通關,而非在邊境進行商品及文件的實體檢查。
另一個替代方案則是“新關務伙伴關系”,完全免除在英國和歐盟設立海關邊境的必要。
若采納此模式,英國在海關事務方面的作業(yè)就如同仍屬歐盟成員國時一樣。英國商品仍可以零關稅出口,且英國對于進口后直接轉銷歐盟、或作為英國出口商品中部件的商品課征和歐盟一樣的關稅。
不過多位律師表示,將需要一個監(jiān)督“新關務伙伴關系”的機制,以確保英國妥當地監(jiān)管進口至英國但最終銷往歐洲的商品。
歐盟內部成員國之間貨物無需檢查即可過境,這一制度的基礎在于,所有成員國密切監(jiān)控從外部進入歐盟的貨物,確保正確繳納關稅且貨物符合歐盟的標準。
缺陷:
歐盟反欺詐局(OLAF)監(jiān)督各成員國海關,保證對進口實施正確監(jiān)控。OLAF有權進行現場檢查,并從各國海關調取信息。
若發(fā)現某成員國存在制度缺陷,且對來自歐盟以外進口貨物征稅不當,OLAF將建議歐盟執(zhí)委會向違規(guī)成員國追索相關損失。
英國稅收機關的發(fā)言人對OLAF有關收入損失的估算表示質疑。各國征收的關稅都上繳歐盟。
歐盟執(zhí)委會追索關稅的主張可上訴至歐盟的最高法院--歐洲聯盟法院(ECJ)。
英國首相特雷莎·梅曾表示,英國脫歐后,將不再接受ECJ的管轄。
不過,對于英國是否將在“新關務伙伴關系”模式下禁止OLAF監(jiān)管英國海關系統,或者是否允許歐盟執(zhí)委會要求追討損失的稅收,英國財政部拒絕表態(tài)。
“相關安排的具體形式將在磋商中達成協議,”財政部一位發(fā)言人稱。
耗費財力和人力:
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Lode Van Den Hende稱,在缺少OLAF、或者類似對英國監(jiān)管進口至英國但最終銷往歐洲商品進行監(jiān)督的機構的情況下,目前很難預測這樣的關務伙伴關系將如何運作。
“實際上,他們(英國和歐盟)將不得不以同樣的方式運作,否則將分崩離析,”他表示。
英國保守黨議員、退歐支持者Bernard Jenkin稱,他反對歐盟繼續(xù)監(jiān)督英國邊界。
他在聲明中表示,“沒有必要由一個歐盟的機構來管理我們的海關,我們不應該接受?!?/span>
他并稱,“關于雙方對海關安排的爭議可以通過獨立仲裁機構解決,而非通過協議方的機構?!?/span>
Van Den Hende表示,歐洲法院可能不接受建立獨立機構監(jiān)管歐盟的海關。海關事務屬于歐盟法律管轄的范圍,歐洲法院才是監(jiān)管海關事務的最高權威機構。
此外,英國期望在諸多領域與歐盟達成自貿協議,這或許意味著需要有很多這樣的獨立仲裁機構。
他表示,“理論上這種做法可行,但實際操作中英國或歐盟不會希望如此,因為將會造成機構的重復設立。這將耗費大量的資金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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