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孟洋洋) 據(jù)菲律賓GMA電視臺19日報道,現(xiàn)年20歲的菲律賓青年拜萊·岡薩雷斯在一家電影院觀看電影,在電影放映前,首先播放了菲律賓國歌。但岡薩雷斯卻沒有像其他人那樣起立唱國歌。這一幕恰好被一位外交官目睹。
菲律賓外交官當即要求岡薩雷斯起立唱國歌,但岡薩雷斯并沒有理會他。外交官再次提出要求,岡薩雷斯依舊置若罔聞,反而大嚼爆米花。放映結束后,外交官向警方檢舉岡薩雷斯的行為。
外交官表示,他當時感到十分憤怒,就連自己身邊的外國友人都在國歌奏響時起立,但這個年輕人竟會對國歌如此般不敬,他感到“血液已經沸騰,自己完全沒有心情欣賞接下來的電影,感覺必須做些什么”。電影放映結束后,他向警方檢舉了岡薩雷斯的行為。
隨后岡薩雷斯被警方逮捕,面臨違反菲律賓《國旗與國徽法》的指控。若罪名成立,他將面臨罰款5000至2萬比索(約100至400美元),以及最高一年的監(jiān)禁。
菲律賓1998年通過的《國旗與國徽法》規(guī)定:“在公眾集會等場合演奏國歌時,出席的群眾必須以飽含熱情的方式高唱國歌。同時出于尊重,所有人必須站立面向國旗,如無國旗則要面向樂隊或指揮。國歌奏響后,所有人必須將右手放置于左胸前致敬,直至國歌的最后一個音符?!?/span>
2017年6月,菲律賓眾議院通過懲罰措施更加嚴厲的《國旗與國徽法》法案,規(guī)定任何對于國旗和國徽不敬的行為,罰金將提高至5萬至10萬比索(約1000至2000美元),并處最高一年的監(jiān)禁。目前這一法案正在等待參議院審議。(綜合新華網、人民網)
關注財經365(www.lai935.com),了解更多最新精選財經新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