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財經 要聞 / 產業(yè) / 國內 / 國際 / 專題 >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等犯罪司法解釋需抓緊起草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等犯罪司法解釋需抓緊起草

2017-06-03 14:1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約需要 分鐘的時間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近日表示,要高度重視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的審判執(zhí)行工作,高度關注社情民意,堅持嚴格司法、依法裁判,統(tǒng)籌兼顧法律正義和社會正義,努力實現(xiàn)法理情的有機結合。

  “深入了解和把握與案件有關的社會背景、前因后果、傳統(tǒng)文化、民情風俗等邊際事實,既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又要注意體察案件背后的復雜社會因素?!鄙虻略佋谌涨罢匍_的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說,要準確把握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尊重民意的關系,一方面要始終堅持依法獨立公正審判的司法原則,另一方面要堅持司法的民主性,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審慎行使司法審判權。

  沈德詠表示,要立足司法審判,以庭審實質化為基本抓手,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務求取得實效。妥善處理庭審實質化與改革庭審方式的關系,進一步推進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策應性改革,最大限度優(yōu)化配置司法資源,提升刑事司法的總體成效。

  沈德詠提出,要重視加強對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的審判。依法審理金融證券領域的新型犯罪案件,準確把握非法集資案件的政策標準和法律標準,抓緊起草操縱證券、期貨市場行為以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利用內幕信息交易等犯罪的司法解釋,積極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進金融監(jiān)管體制改革。

  他同時表示,要完善審判監(jiān)督機制,堅持實事求是、依法糾錯原則,依法糾正冤錯案件。要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申訴權,繼續(xù)探索重大再審案件異地復查、公開聽證制度,對符合法定再審標準的案件要及時決定進入再審程序,對發(fā)現(xiàn)的冤錯案件要查實一起、糾正一起。

  經濟學家韓志國在微博上表示:自由交易是市場的靈魂,任何對個股和板塊交易的直接干預都是在踐踏市場靈魂,買者自負是市場的原則,剝奪了投資者的選擇權,就是對買者自負原則的嘲弄。韓先生沒有指哪些行為屬于干預交易自由,筆者揣測是指特停,尤其是對雄安新區(qū)概念股的特停,筆者不贊同特停,但同時認為要防止自由交易成為操縱自由之幌子。

  此前一些概念股、莊家股連拉幾個漲停板,監(jiān)管層的一個應對舉措就是特停。這些舉措對抑制過度投機有立竿見影效果,但由于特停等屬于窗口指導,這方面如何操作目前還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guī)條文,實施起來有一定的主觀性,因此受到一些詬病。

  在筆者看來,對雄安新區(qū)等概念股、次新股爆炒的監(jiān)管核心,或者說正確的監(jiān)管措施,應是打擊其中的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為。目前雄安新區(qū)概念股基本都是主力自封自詡,甚至有域外企業(yè)通過在雄安新區(qū)設立分公司等方式強蹭熱點,雄安新區(qū)設立消息一公布有些主力趁機拉抬,連續(xù)多日在漲停板堆積巨額封單,這其中可能存在吸引投資者跟風、操縱市場意圖,對照《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很可能構成“特定價格操縱”。此后一些雄安新區(qū)概念股的多輪炒作,都存在主力操縱的影子,只有依照市場操縱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對一些涉嫌行為依法從嚴監(jiān)管和懲處,才能揭開這背后的違法違規(guī)事實,得到投資者的理解和擁護。

  “交易自由”絕非“操縱自由”之幌子。目前一些概念股、次新股炒作猶如莊家主導組織之下的傳銷,若任由這些概念股頻繁炒作,最后泡沫越來越大、籌碼將會流轉到更多散戶手里,最終股價都難免價值回歸、打回原形,受害的投資者將會更多、損失更大。

  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世上不存在絕對的自由,絕對自由可能會跨越某種邊界或底線,從而構成違法違規(guī)。傳銷人員發(fā)展下線,雙方當事人屬于自由交易,但監(jiān)管部門絕不能放縱其發(fā)展下線行為,因為傳銷雪球越滾越大,可能將所有人都卷進去。概念股和次新股的炒作形同此理,尤其在這其中,還可能存在法律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的對敲等市場操縱行為,理應查辦;即使監(jiān)管觸及一些操縱者利益,操縱者惱羞成怒之后以盤面語言辱罵監(jiān)管層,監(jiān)管層也不能因為監(jiān)管對象的怒對,就階段性放松監(jiān)管,反而應更加堅決打擊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guī)囂張氣焰。

  對自由交易適當予以約束,并非就觸犯天條。比如,現(xiàn)在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房地產限購、限售政策,短期暫時限制投資者的自由交易,是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利益,不能等泡沫吹大最后破裂一發(fā)不可收拾。對投資者交易自由同樣應有限制舉措,比如可考慮對過度投機股“限購”、限制買入比例;另外交易所可依照《交易規(guī)則》,對一些異常交易行為實施“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易”等自律監(jiān)管措施,依法剝奪其自由。

  現(xiàn)在次新股、雄安新區(qū)等概念股的投機炒作陷入一種死循環(huán),有些人高呼交易自由,放肆爆炒甚至操縱抬高個股價格,大小限解禁后當然有高拋意愿,這些人又怪罪于大小限減持對股價造成壓力,總歸就是要滿足他們在這些個股上占山為王、無拘無束操縱市場牟取暴利的企圖。既然認同買者自負市場原則,又有什么理由不讓大小限減持,參與者暴跌巨虧也是咎由自取。

  筆者當然不會為大小限減持唱贊歌,認為最近出臺的減持新規(guī)也還有進一步嚴格的空間,應讓減持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基本對等;但筆者更為厭惡的是市場一些炒家、莊家,正是他們鼓吹股價泡沫,才讓大小限起了減持之心,甚至有些莊家本就是與大小限狼狽為奸聯(lián)手做局,坑害中小投資者。過度強調自由交易,很可能讓莊家和大小限將股價泡沫吹得漫無邊際,從市場搜刮更多民脂民膏,對此理應高度警惕。


標簽期貨 證券 法律

閱讀了該文章的用戶還閱讀了

熱門關鍵詞

為您推薦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報
漲停
要聞
產業(yè)
國內
國際
專題
美股
港股
外匯
期貨
黃金
公募
私募
理財
信托
排行
融資
創(chuàng)業(yè)
動態(tài)
觀點
保險
汽車
房產
P2P
投稿專欄
課堂
熱點
視頻
戰(zhàn)略

欄目導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學股
名家
財經
區(qū)塊鏈
網(wǎng)站地圖

財經365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經365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魯ICP備17012268號-3 Copyright 財經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門基礎知識財經365版權所有 證券投資咨詢許可證號為:ZX0036 站長統(tǒng)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