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王保安
2017年5 月31 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統(tǒng)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保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王保安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保安利用擔任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秘書,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綜合司司長,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掛職),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副部長,國家統(tǒng)計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彩票銷售、貸款申請、項目審批、土地開發(fā)以及工作招錄、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3億余元。
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保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王保安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附:王保安簡歷
王保安,男,漢族,1963年生,河南魯山人,198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中南財經(jīng)大學研究生畢業(yè),經(jīng)濟學博士。
1991年至1994年分別任財政部辦公廳部長秘書室副處長級秘書、處長級秘書,1994年至1996年任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局長秘書室處長級秘書,1997年任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1998年至2000年任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2000年至2007年分別任財政部政策規(guī)劃司司長、綜合司司長(其間:2001年12月至2003年2月掛職任黑龍江省政府省長助理,2001年6月至2004年11月兼任國務院農(nóng)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2007年至2009年12月任財政部經(jīng)濟建設司司長,2009年12月任財政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2012年2月任財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2015年4月任國家統(tǒng)計局黨組書記。(簡歷來源:人民網(wǎng)(13.270, -0.05, -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