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具的視角,法律是一種用來維護公平正義、打擊犯罪、保護人民合法權益的工具。但是,如果我們每個公民視法律而不見,缺乏對法律的敬畏與信仰,那么法律的維護公平正義、打擊犯罪、保護人民合法權益的工具作用將喪失殆盡。其后果就是掠奪者通過違法和突破禁止性法律的途徑不費吹灰之力實現(xiàn)對公民財產的掠奪。ICO的融資行的違法是顯而易見的,被掠奪者本可以用已成立的法律制度去判斷風險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但由于缺乏對法律的敬畏與信仰,致使使法律失去了其作用。因此,ICO非法融資方式能夠成為掠奪公民財富的圈錢工具是掠奪者和被掠奪財富者普遍缺乏對法律的敬畏與信仰造成的。
從法律的設定規(guī)則價值看,法律能設定規(guī)則。人性有善惡之分,法律規(guī)則有懲治和遏制人性惡,保護和發(fā)揚人性善的作用。E.博登海默說:“自然進程所具有的占支配地位的規(guī)則性,對于人類生活大有益處。如果沒有這種規(guī)則性,我們就會生活在一個瘋狂混亂的世界之中?!保牛┑呛DU述了沒有規(guī)則,我們就會生活在一個瘋狂混亂的世界之中。但有規(guī)則而無人遵守,也同樣會讓我們生活在一個瘋狂混亂的世界之中。我們因為“無視”就如同“沒有”,之所以“無視”,是缺乏對法律的敬畏與信仰。一個在幾個ICO發(fā)布的微信群里的人說:“我發(fā)現(xiàn)這些群里的人都像中了魔法,瘋狂至極”。這就足以說明,之所以那些利用ICO進行非法集資而掠奪百性的財產是公民對法律缺乏或沒有敬畏與信仰,也因此讓法律的規(guī)則作用喪失殆盡,以至于生活在一個瘋狂混亂的世界之中。人性惡者就可以在瘋狂混亂之中掠奪公民的合法財產。
我們整個社會要從ICO能夠成為實現(xiàn)某些人的“一夜暴富”的“圈錢”工具進行思考與借鑒。ICO的之所以成為人性惡者的“一夜暴富”的“圈錢”工具,而且還達到了目的,就是被掠奪者及社會缺乏對法律缺乏敬畏與信仰,因為被掠奪者本可以用已成立的法律去考察此種行為是否合法來保護自身的權益,但被掠奪者沒有用這一強大的工具,繼而成為任人性惡者宰割的韭菜。
法律需要敬畏與信仰,只有法律被敬畏與信仰它才具有作用和力量。如果整個社會對法律缺乏敬畏與信仰,就如同沒有法律;進而失去法律的作用與價值。西塞羅認為:“首先,我們一直得到我們也許可以稱其為眾神之禮贈這樣的供給和配備;其次,只有一個人們可能根據(jù)以共同生活的原則,該原則對所有的人都是相同的,并平等地為所有人擁有;以及最后,所有人都為某種仁慈和親善的自然情感而連接在一起,也為正義的合作聯(lián)結在一起,我怎么可能不信服呢?”
蘇力在論述法治信仰時說:“由于法律是一種社會的全民的事業(yè),因此對法律的信仰甚至也不是某個或某些個體的心靈活動,而是整個社會的實踐顯示出的對法律的尊重和倚重?!痹谝粋€社會中,如果法律不被敬畏和信仰,就不是法治社會,已成立的法律制度就會失去作用。(原標題:以ICO為鑒,每個公民要心存對法律的敬畏與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