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視專題片《巡視利劍》第二集播出。
這次《巡視利劍》第二集,再次曝光了之前媒體沒有報道過的一些細節(jié)。專題片提到,盧恩光的嚴重違紀問題之所以浮出水面,是因為中央巡視組進駐司法部,核查他的入黨材料,發(fā)現(xiàn)他落款為1990年填報的入黨志愿書,竟然說學習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精神。眾所周知,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是發(fā)生在1992年。盧恩光1990年“穿越”到1992年“學習”,不是在演古裝劇,而是又一次愚蠢而拙劣的造假。
嚴格來說,這是一個常識性錯誤,只要稍微有點歷史和政治常識的人,都不難發(fā)現(xiàn)。盧恩光之所以會犯這樣的“低級錯誤”,也是因為他當初急于入黨,急于為自己積攢政治資本,匆忙中“串”了年份。
不過耐人尋味的是,就是這樣一份頗為“穿越”的拙劣謊言,竟然堂而皇之伴隨著他走過了一次次升遷考察。我們知道,干部選拔任用,都要經(jīng)過嚴格的考察,日常了解、綜合研判,動議審查、任前把關(guān),最終還要經(jīng)過組織的集體把關(guān)。而且,除了周密的考察程序外,也有嚴厲的問責和倒查機制,“誰提名誰負責,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
但在這樣周密的程序和嚴厲的制度前面,為何這份“穿越”的入黨志愿書在二十多年間卻沒有被發(fā)現(xiàn)問題呢?不得不說,這一神奇的“漂流”,比這“穿越”的入黨申請書本身還要違背常識,讓人驚詫。
實際上,如果不是在盧恩光一次次的升遷過程中有人故意“裝”糊涂,這等違背基本常識的事情斷然是不可能發(fā)生的。
雖然說盧恩光屬于極端個例,卻折射出許多問題。這次專題片中也提到,“20多名不同層級的黨員領(lǐng)導干部收受賄賂,多個相關(guān)單位黨組織不僅沒有監(jiān)督,連基本的管理都談不上”。實際上,直到在盧恩光成為副部級干部的過程中,依然有司法部有關(guān)領(lǐng)導多次推薦他。盧恩光升遷的過程可以說是制度和組織紀律被虛置的過程。
盧恩光“假”得荒唐,但那些背后助他一路升遷的人又何嘗不“裝”得荒謬?沒有這叫不醒的“裝”,又何來如此低級可笑的“假”?“假人”要被問責,“裝”糊涂的同樣要被問責。(原標題:新京報:盧氏“穿越”入黨志愿書何以通關(guān)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