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盤后,金洋新材主辦券商安信證券發(fā)布公告稱,因金洋新材未能依法披露公司股東占用公司資金、對外提供擔保等行為未依法履行披露義務,公司、董事長兼信息披露負責人彭華、總經理桂賢友遭股轉系統(tǒng)處罰。
公告顯示,江西證監(jiān)局擬對金洋新材給予警告處分、責令改正錯誤,并處以30萬元罰款;給予彭華警告處分,并處以5萬元罰款;給予桂賢友警告處分,并處以3萬元罰款。
公告還顯示,金洋新材、彭華、桂賢友對以上行政處罰已提請陳述、申辯,公司、彭華已提請聽證。
安信證券在公告中稱,由于彭華長期處于國外出差狀態(tài)、桂賢友在非洲主持子公司工作,致使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安信證券稱,金洋新材及信息披露負責人的規(guī)范意識較為薄弱,安信證券將持續(xù)督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金洋新材于2015年5月21日掛牌新三板,公司主要從事鉭鈮制品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目前,公司尚未披露2016年業(yè)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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