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西藏能源發(fā)布公告稱,因66.32萬元貨款未結清,被告上法庭,最終賠付南京冠亞電源設備有限公司(下稱“冠亞公司”)違約金120萬元。
公告顯示,西藏能源2012年、2013年、2014年,分三次采購向冠亞公司采購設備,到2015年9月14日,還剩67.32萬元貨款未結清。冠亞公司兩次發(fā)催款函要求西藏能源支付剩余貨款未果,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
日前此案結束,原被告雙方已達成和解,西藏能源付冠亞集團120萬違約金,訴訟費2.46萬元,合計122.46萬元,于4月30前一次性付清。
據(jù)2017年上半年財報顯示,2017年1-6月份凈利潤為1619.86萬元.資產(chǎn)總計為3.22億元,負債為2.58億元,資產(chǎn)負債率高達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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