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今年以來,房地產調控出現(xiàn)了許多新的方式和手段,比如土地供應政策的調整、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等,與之前的自住房、保障房等共同構成了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本報今日請專家對房地產市場的新動向作出解讀。
專家認為,此次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的推出,提供了完善樓市調控的新思路 。
最近一段時間,房地產市場頻頻迎來重磅政策,最為矚目的就是北京市住建委8月3日宣布《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該辦法,北京擬新推“共有產權住房”,“新北京人”獲得共有產權房的比例不低于30%。
方正證券房地產首席分析師夏磊8月7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共有產權房實質上是商品房的一種,是有保障功能的商品房,但在產權份額上由政府持有一部分,減少了購房人的壓力。由于其產權分割更為清晰,日后北京新入市的自住房會逐漸被共有產權房取代。
記者梳理后發(fā)現(xiàn),北京共有產權房的推出,是對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進一步升級。根據《辦法》規(guī)定,,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此外,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征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xié)議、有住房轉出記錄等情況的申請家庭不得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盤和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的推出,透露出三個方面重要導向意義:一是提供了以產權制度來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新思路。雖然此前限購、限貸、限售、限離(離婚)等行政化政策對樓市調控能起到立竿見影作用,但卻抑制了房地產正常的市場機制,且降低了場內流動性,這對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會帶來一定的隱憂,長期下去也會給經濟帶來負面影響;二是最大的亮點在于完全遵循市場化機制,不干擾市場價格,而是通過產權制度來抑制投機、支持剛需購房、促進公平;三是準入條件更加嚴格、精準,聚焦無房家庭首次購房需求。
值得關注的是,共有產權房的推出,其實早在上半年就已“劇透”過。今年4月份,住建部和國土部發(fā)布《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熱點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產權房供應。而再早之前,住建部曾于2014年發(fā)布《關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將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確定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共有產權住房解決了政府供地缺乏激勵的問題,有利于刺激政策擴大和落實供地計劃,形成有效供給,滿足居住需求。”鏈家研究院院長告訴記者,這一政策對穩(wěn)定房價將起一定的積極作用。(原標題:共有產權制度保障住房剛需 利于穩(wěn)定房價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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