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已經成為監(jiān)管層的共識。對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時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在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出臺了限購、限貸、增加土地供給等措施,這些對于抑制投機性購房需求和緩解供需矛盾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目前的措施涉及存量房產的十分有限,這可謂是政策鏈條上的薄弱一環(huán),而投機性購房者往往會想方設法從這些缺口、漏洞入手。比如,通過離婚分割房產——復婚——再離婚分割房產這種循環(huán)模式,理論上一個家庭可以繞開限購政策多次購買房產。一旦買到,就可以長期囤著待漲。而且,由于囤房成本低,有些不差錢的房主,覺得出租房子比較麻煩,寧可將房子空置,白白造成資源的浪費。
對于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輿論討論得很多,很多人都認為要靠房產稅增加囤房成本。
然而,推行房產稅也面臨不小的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來自于對經濟的擔心。由于房地產在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有人擔心房產稅會刺破地產泡沫,拖累經濟發(fā)展。筆者認為,這種說法邏輯上不通。許多發(fā)達國家早就開征了房產稅,而房地產市場一樣在按照自身的規(guī)律在周期性發(fā)展,經濟也是一樣。
反對房產稅的聲音中還有一種無用論,說房產稅不能控制房價。但打壓房價,讓價格快速下跌本來就不是各項調控政策的本意。因此,目前開展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的上海和重慶兩地的房產稅方案都十分溫和。而即使是溫和的房產稅,對炒房團等市場投機者的嚇阻效果也是明顯的。以重慶為例,2011年至2016年,作為直轄市的重慶房價漲幅遠遠低于全國其他一二線城市。
此外,對于房產稅,市場還有很多擔心,比如為了避稅假離婚可能會增多等。事實上,只要制度設計合理,這些都不是很復雜的問題,假設對已婚家庭二套房免稅、三套以上房產征稅,對單身人士一套免稅、二套以上房產征稅,假離婚就意義不大。(原標題:央行媒體:抑制住房投資投機性需求須修補政策薄弱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