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錢多多)隨著國家產權登記制度的變革,越來越多的購房者拿到了新版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和以往的《房屋所有權證》相比,格式大有不同,其中有一欄填寫極為重要,直接關系到可以辦理幾本證書,你知道么?
以往的《房屋所有權證》,最上方只有“房屋所有權人”一欄,很好理解,房屋是幾個人所有就寫幾個人的名字。
新版《不動產登記證書》
新版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將一欄換成了兩欄,分別為“權利人”和“共有情況”,這里就有講究了:
在房產是多人共有的情況下,如果將所有人的名字都填在“權利人”一欄里,這樣只會得到一本《不動產登記證書》。所有人很多的話,誰來保管證書就成了大問題。即使在“共有情況”里寫清楚了占有比例,證書不在手,發(fā)生糾紛也非常難處理。
所以有了另一種方法,在“權利人”只填寫一個人的名字,而在“共有情況”里寫清楚了占有比例。這樣每個人都可以填自己的名字,拿到一本屬于自己的《不動產登記證書》了。以后辦事就方便多了,再也不用向保管人手里借了。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