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個人住宅房產稅要征收,要最直接的問題就是稅基和計稅方式的問題。參考目前試點城市的方法和國外其他國家,個人住宅房產稅稅率普遍在2%左右。根據肖部長前些天的文章,個人房產稅要按照房屋估值征收。另外,按照慣例,在考慮免征額的情況下,理應從第二套房子開始征稅。
我們可以做個簡單的計算:
假設你有2套房子,第一套房子免征稅,第二套房子為100平米。南京2017年12月二手房均價27325元/平米,你的計稅總額=100平米*27325元/平米=273.25萬元。按照稅率2%計算,那么你每年繳納的房產稅就是:273.25萬*2%=5.47萬,基本上是一個南京基層白領一年的薪資,也相當于你每月的房貸要在目前的基礎上增加4560元。
房產稅能不能收?
先說答案:十年之內,房產稅很難實施。
在目前的情況下,房產稅,如同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旦落地,驚天動地;但如果一直高懸頭頂,則會對很多人起到“緊箍咒”般的震懾作用。
房產稅這只靴子如果一直高懸,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很多違背房屋居住屬性,囤房投資的人起到震懾作用,就好像文章開頭故事里的大叔一樣,惶惶不安。時間一長,一旦社會整體對買房投資的預期發(fā)生變化,預期下降必然會引起需求的降低,那么,讓房屋回歸居住屬性的初衷變達到了
相反,這只靴子一旦落地,在目前的市場中,便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就像我在前面說的那樣,開征房產稅,必然會引起房屋持有成本增加,接下來無論是出租還是出售,這種多出來的持有成本必然會被轉嫁到下家,稅負層層轉嫁,最終無法轉嫁到下一層的剛需,也就只能吞下這顆苦果。這樣一來,房屋本身的居住屬性也就不復存在,習大大口中的“房住不炒”也就成了一句空話。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