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已是人見人愛的香餑餑,政府、創(chuàng)業(yè)者、資本都在熱捧,成了競相學習的榜樣。而共享電單車卻成了地方政府不鼓勵,風險投資不青睞的領域。同樣做短途出行的分時租賃,共享電單車究竟遭遇了什么?未來還有出路嗎?
今日,ofo小黃車宣布獲得7億美元E輪融資,共享單車受到瘋狂追捧,但共享電動單車卻沒有這個好運。
6月29日,共享電單車品牌“逍遙電車”亮相西安,試投放了20輛車,但當天即被城管叫停,全部車輛被要求收回。
同一日,“小熊出行”在廣西桂林投放了約40輛電動車,這批車因為沒有號牌被交管部門及時叫停,而聞訊趕來的客服人員還因為無牌行駛被罰款50元。
上述兩家企業(yè)遇到的發(fā)展困境并非孤例。
早在今年2月,小蜜電動單車便被北京市交管部門界定為不合法,也就是不符合國標規(guī)定,交管部門責令公司相關負責人及時收回投放的電動自行車。
今年 1 月,在深圳上線的 7 號電單車也被叫停,已投放的 400 多輛電動車被責令收回。而交警部門表示,深圳 90%的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不適合發(fā)展電單車。
共享單車蓬勃發(fā)展的同時,為何共享電單車卻屢屢遇阻?而在共享單車泛濫的當下,共享電單車又還有多大的市場需求?